时间:2024-07-11 10:20: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曼曼
7月9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沙河法庭灵活运用诉讼保全措施,以保全促履行,仅用10天成功化解一起长达7年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原告于2017年购买被告一处房屋地基,但因被告出卖的房屋地基未取得审批手续无法进行买卖,最终协商由被告向原告退款7.2万元。此后多年,被告以自己外出务工,不便履行为由,长期推诿、不予兑现。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庭干警多次联系被告,被告认可以上事实,但仍以人在外地、无法回来为由拒不到庭配合。
“我申请对他的财产进行保全,即使他不主动履行,这也能对后期生效判决的执行再多加一份保障。”原告经综合考量后,向法庭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担保。承办法官在审核完全部材料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将被告名下7.2万元存款冻结。“沉默”的被告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原告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诉讼保全能够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促使债务人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西乡法院持续强化财产保全与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到立案时考虑执行,审判时兼顾执行,以最小诉讼成本实现最大诉讼效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张曼曼 )
供稿:西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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