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 | “四维”通道靶向发力 推动“两状”示范文本应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28 17:12:34 阅读量:

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以来,西安未央法院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从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诉权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可行方案,积极推动示范文本推广、使用。

四月上旬接收属于11类“两状”示范文本的案件608件,适用示范文本338件,要素式起诉状使用率为55.6%;2025年共计接收属于11类“两状”示范文本的案件数3551件,适用示范文本730余件,要素式起诉状使用率超过20%。

一是“向内”升级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上墙”示范文本倡议书和文书二维码,并在导诉台放置纸质版空白文书模板,为有需要的当事人免费提供使用。对已经使用示范文本的当事人开通“绿色渠道”,由单独、固定窗口负责接收、审查材料,以“正向反馈”引导当事人积极使用示范文本。

二是“向外”联动发力。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制定《倡议书》,向辖区全体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出,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利用《倡议书》的广泛传播性,将“两状”示范文本通过二维码嵌入其中,无论是律师或是当事人均可快速下载使用。积极通过“云端课堂”线上普法宣传、定向培训等多种方式的示范文本宣传工作,提高示范文本的适用率及普及度。

三是“向上”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升级诉讼服务远程柜台为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打通示范文本自动生成渠道,仅一个月时间让示范文本使用率增幅超过7%。当事人仅需在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上提交传统民事起诉状,就可以利用AI技术进行“要素”提炼,现场自动生成电子版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拍摄、制作《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保姆级教学》视频,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受到广泛转载,并被陕西高院同步至视频号,为示范文本推广、适用打开新路径。

四是“向下”强化指导。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第三方工作人员就示范文本使用开展多次“学而时习”专题学习会,加深干警对示范文本的认识与理解,配合“首问负责制”真正将示范文本使用的引导、释明效果在诉讼服务中心最大化。主动发挥法院对调解组织的指导作用,督促调解组织帮助、引导当事人从纠纷化解前端开始加强示范文本的使用,让诉调对接再优化。

未央法院将不断加大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力度,从“四维”通道持续发力,把诉讼服务做实做细,让示范文本工具效应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作者:张晨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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