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 | “最后一劝”出实效 当场履行化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28 17:11:56 阅读量: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栾帅法官坚持民事审判“最后一劝”,与驻庭调解员充分运用释法明理工作法,通过庭审释法、判前明理、多维发力,顺利化解一起涉及二手房买卖“跳单”中介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未央宫人民法庭“法释未央”移动课堂进社区启动仪式中,该中介合同纠纷案作为公开庭,邀请了社区书记和“法律明白人”、驻庭调解员等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法官查明了案件情况:原告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公司,被告将其欲出售的房屋在原告公司合作平台上进行了登记,未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客户A欲购买被告出售房屋,原告向其提供了看房、约谈、询价、签约准备等服务工作,后原告组织客户A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A与被告均表示要再考虑一下,随后原被告双方在另一收费较低的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就此事联系其客户A,客户A承认“跳单”并向原告支付了4000元中介费,但被告并不认为其构成“跳单”行为,不愿向原告支付任何费用。根据查明的事实,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举证责任分配、相关法律规定及类案裁判,对原被告进行了庭中释法,使原被告对各自的责任义务、案件审理结果有了初步认知及判断。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调解员一起分析了案件争议焦点、原被告的诉讼预期及心理状态,认为该案仍有调解的机会。

随后,法官联系了原被告,从“法”的角度对原被告进行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的释明和规劝,调解员则从公序良俗、人之常情等“情”“理”的角度,结合原被告性格、认知及预期进行劝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终经法官与调解员的“最后一劝”,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3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纷争。

今后,未央宫人民法庭将坚持民事审判“最后一劝”,以“法释未央”党建品牌引领,依托移动课堂、云端课堂、法治讲堂、专题培训、普法宣传、人民法院案例库等释法载体,充分运用释法明理工作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定分止争,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盼。


作者:栾帅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