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2-01 10:19:10 阅读量:
数九寒冬,北风萧瑟,西安碑林法院执行干警杨振阳、王伟岳哈手顿足,焦急地等待在位于北京某企业的回馈结果……
某建材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200多万元。本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仅冻结银行存款1万余元,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某注册地为北京的第三人企业可能负有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执行干警一边确保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进账都能被控制,一边立即通过电话、面谈等多种途径联系该企业了解详情。通过分析研判,线索具有较大可能性,考虑到春节前工程行业结算、清账密集,到期债权随时可能履行,此刻“时间就是金钱”,失之分秒、差之千里!一分一秒的耽误都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因此执行干警在院领导指示下,卷起行囊,启程北上。
到达北京后,执行干警即着手执行。因第三人的登记住所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且名称发生了变更,调查过程颇为曲折,多方打听、几经辗转,干警来到位于京郊城乡接合部的第三人办公地。但项目部门口拥挤的人群引起干警们的注意,经沟通发现这批人皆为农民工,在被执行人承包的第三人某项目干活,由于被执行人“跑路”而来此讨薪,而该工程项目正是此次到期债权项目,由于谈不拢,双方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考虑到农民工的正当诉求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执行干警现场长达半天地协调斡旋、明理释法,农民工、申请执行人、第三人三方现场就项目未结款项达成分配方案。为确保款项的落实,执行干警与三方代表一同前往第三人的总公司进行对接确认。待一切处理妥当,执行干警离开,夜幕初下,万家灯火,远处天安门广场方向光辉灿烂,眼前双方群众笑容洋溢,此情此景,执行干警感叹道:“枝叶关情诗未老,司法为民序新篇”。
执行征程无远弗届,解民忧愁无微不至。碑林法院以开展“两行动、两措施”为契机,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平衡各方权益,助力营造更加稳定有序、文明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努力奋斗着。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