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女子莫名"被"担保上黑名单 买房办不了按揭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5-14 15:06:3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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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准备购房办贷款按揭时,却发现8年前曾给他人担保且至今未还清借款,但该张女士称并不认识贷款人,更没给那人作过担保。

  对此,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路信用社负责人表示“咋办的贷款就不说了,会尽快处理。”

  办按揭未果才得知被担保 因逾期未还上了“黑名单”

  5月12日,张女士说,今年她和丈夫准备买房,已交了首付,但办按揭时却被告知因为她曾给别人的贷款作过担保,且逾期未还清贷款,因此被录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不能办理按揭。

  “我从没有给别人担保过,咋能出现这种情况?”张女士说,5月9日上午,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调取了个人信用报告。

  华商报记者看到,张女士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记录显示,她的名下确实有一条为他人担保的记录。该报告中“为他人担保信息”显示:“2008年为刘某在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打开合同金额2万元,担保金额2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担保贷款本金余额1.8万元。”

  “我根本不认识贷款人。”张女士说,随后她找到了办理这笔贷款的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路信用社,工作人员还调取了这笔贷款的相关材料。

  “材料里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一栏也写着我的名字,但那不是我的签字。”张女士说,“为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还能冒用我的名义给人担保?现在我要买房连按揭都办不了,造成影响和后果该谁来承担?”

  信用社负责人:咋“被”担保的就不说了 会尽快处理

  5月12日,张女士再次来到朝阳路信用社。对此事,该信用社负责人王主任表示,2008年时自己还没到朝阳路信用社工作。得知张女士遭遇后,他联系了当时负责人,但因时间太久,对方已记不清,而当时的信贷员已不在该单位上班。

  对于张女士提出的质疑,王主任说:“现在就不说这些了,我已经把这个情况给上级部门进行了汇报,会尽快进行处理。但这也有个过程。”

  临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一名负责人在接到张女士反映后,立即联系了王主任,并对情况进行了了解。随后,该负责人表示,朝阳路信用社会尽快联系刘某和当时经办这笔贷款的信贷员,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如果属实,会要求贷款人进行还清所欠本金,同时对张女士的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解决,张女士也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贷款担保的程序,该负责人介绍,此前办理贷款,按照程序要求贷款人和担保人必须到场,提供身份证件并签字确认;从五六年前起,还要求保留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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