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17 13:11:35 阅读量:
今年以来,凤翔县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让党委扛起责任,做到主抓,纪委担起责任,做到协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活力凤翔、美丽凤翔、幸福凤翔”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分解任务,扛起责任。将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各镇党委、各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身上,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有任务有责任。二是履行责任,签字背书。在召开的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上,县委书记赵新年与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做到签字背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完善领导体制,以上率下落实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大家的思想,要求各镇各部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实抓好,做到谋划部署知责、推动落实尽责、出了问题问责。厘清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社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是聚焦主业主责。撤销党风室、纠风办、执法室、效能室,新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了第二纪检监察室,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倾斜。对全县33个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及时进行了调整,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腾出时间精力,突出抓好主业。实行了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季度报告制度,围绕主业、主线,督促履职尽责。二是聚焦整治“四风”。精简各类议事机构 121个,使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来的131个降至10个。统一悬挂单位和内设机构标识牌 ,实行干部上下班签到和人员动态管理,全面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共清退超标使用办公用房 1009.71平方米,实行县级领导、部门同志在县城开会步行到会场。取消公务接待用烟,领导下乡调研一律在廉政灶用餐,严查公车私驾、公款消费等现象。三是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以“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凤翔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暂行办法》,定期组成检查组,县电视台记者参与,先后对干部作风、领导办公用房、单位值班和公车使用管理、会风、购买贺年卡、购物卡、烟酒、服装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共开展各类检查17次,发督办函3份,对39个单位进行通报、跟进整改,对11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对腐败案件实行“零容忍”。今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案件线索22件,立案5件,结案6件,处分党员干部6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4人,挽回经济损失3.49万元。共警示训诫党员干部14人。(凤翔县纪委 李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