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四必须、五严禁”再亮廉洁自律“红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3 15:47:38 阅读量: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凤翔县“四必须、五严禁”,再亮廉洁自律这条“红线”。四必须:一是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二是各镇、各部门其他领导必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同时抄送县纪委备案。三是国企及事业单位领导必须向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基层站所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告。四是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必须向所在镇党委、纪委报告。五严禁:一是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宴请活动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二是严禁事前事后分批次、多地点搞宴请活动,规避监督。三是严禁委托单位人员邀请下属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人。四是严禁动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五是严禁收受下属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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