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向救助对象发维权救助款 7.1万元
来源:宝鸡日报
时间:2013-12-04 10: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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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渭滨区妇联在清姜街道办事处举办维权救助款发放仪式,向辖区内 39名因家庭变故或遭到侵权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妇女儿童,发放 7.1万元救助款。
14岁的明明领取了 3000元的救助款。他说:“有了这笔钱,我上学就有保障了!”明明的家庭非常特殊, 2011年,他父亲不幸遭遇车祸去世,不久后,母亲接受不了现实而自杀。失去了父母的明明只能靠爷爷奶奶抚养。近几年来,爷爷奶奶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很难保障明明的学业和生活。渭滨区妇联得知他的处境后,将他列为重点救助对象。
据了解,近几年来,渭滨区妇联把妇女儿童维权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与区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行动,并通过日常信访、逐户调查、查阅登记表等方式,实事求是地确定救助对象。据统计,从 2012年起,渭滨区妇联已通过陕西省“贫困妇女儿童救助项目”向有维权需要的妇女儿童发放救助款项 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