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授予方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 时间:2013-01-16 14:52:32 阅读量:

  近日,商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人民警察方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3万元。

  2010年1月19日下午2时许,正在休假的商州巡警方武经过市区名人街时,恰好碰上商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抓捕毒贩张某,张某拒捕后逃跑。看到眼前紧急一幕,方武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上前拦住正在逃跑的张某,在快要抓住张某时,谁知张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刺中方武左胸部,伤势十分严重,方武后经全力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治疗终结后,经陕西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方武为八级伤残。

  为了弘扬方武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方武同志“商洛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3万元,并积极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方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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