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1 11:34:37来源:作者:
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各镇(办)法律服务网络作用,2月28日,略阳县召开行政执法权下放签字仪式会议 ,会议由县司法局局长郝舒宇主持,涉及行政执法权下放的11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17个镇(办)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11个行政执法部门与17个镇(办)签定了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执法事项和执法权限,进一步夯实了委托执法责任;住建局、文化旅游局、徐家坪镇和兴州街道办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学习了县政府出台的行政执法权下放相关文件。
县委政法委书记熊晓东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行政执法事项下放、为基层赋权,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对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确保下放工作顺利进行,真正解决镇(办)“看得见、管不住”和县级执法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的承接下放工作。各镇(办)要认真制定承接方案,实现下放事项承接无缝隙,在对下放事项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落实要求,逐项梳理编制服务指南、工作手册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避免下放事项承接运行不到位。要主动与下放部门单位对接,加强沟通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人员下放部门单位的培训,尽快实现执法窗口前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能落地落实。优化提升“四个一”基层治理体系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镇(办)、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为谱写略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力执法保障。
作者:陈娜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