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瞄准“四类人群”开展“一盔一带”交安宣传

时间:2024-06-27 10:00: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眉县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开展“一盔一带”专题安全宣传活动,规范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防护,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安全意识,助推人民群众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

眉县交通管理大队在“一盔一带”交安宣传活动中重点瞄准了“四类人群”。

 

瞄准农村人员宣传教育。结合农村、农民交通出行特点,民警重点在群众赶集聚会时,通过发放“一盔一带”宣传资料、拉横幅、摆放事故案例展板等方式,向农村群众着重讲解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及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引导农民朋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自觉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时一定系好安全带,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出行。

 

瞄准违法人员宣传教育。路面执勤执法中,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罚,并与驾驶员“面对面”零距离交流,针对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向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同时结合辖区发生的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事故案例,以案析法,详细讲解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违法成本及处罚标准,引导群众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

瞄准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大队将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延伸至校园,与校方和教育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大队定期组织民警深入校园结合中、小学周边道路实际情况,向同学们讲解骑行上学戴头盔的重要性、农运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的危害性,有针对性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同学们在上下学和日常出行中不要追逐打闹、横穿马路、坚决杜绝乘坐超员车、农用车、报废车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瞄准窗口单位宣传教育。大队依托车管所业务大厅、交管违法处理等窗口阵地,通过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咨询、播放交通警示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间断地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席彦兵 周萍萍)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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