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大:严格工作程序,依法人事任免

时间:2024-04-22 19:00: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贺保

 

近年来,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按照子长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进行人事任免,确保子长市委人事意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是规范任前调查了解。子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组成人员提前到拟任命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票、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任命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形成任前调查了解报告,并提交常委会议审议。

二是严格法律考试。常委会会议前,子长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组织拟任命人员集中进行以《宪法》《监督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考试,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严密组织、严格落实,秉持“一个也要考”的原则,促进拟任命人员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其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坚持供职表态。在常委会会议上,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供职表态发言,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谈供职感想和工作思路,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思想素质和能力水平的了解,为依法表决打好基础。

四是依法投票表决。常委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严格投票计票,加强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五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执行《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增强其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

六是强化任后监督。每年安排对5至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调研,届内做到全覆盖。会前由相关工委进行履职调研,会上听取履职报告,进行履职提问和满意度测评,会后形成评议意见,上报市委,通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来源:子长市人大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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