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连续十二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 时间:2022-11-21 10:00:09 阅读量: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发布《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连续十二年获此殊荣。

2022年以来,高陵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宣传舆论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立足检察中心工作,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主线,全方位、多层次的展示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新作为;依托“高陵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先后开设“三有”争创、养老诈骗、作风建设、法治进校园及以案释法等系列专栏,以“依法能动履职”为主线,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过往皆序章,未来尤可期。下一步,西安高陵检察院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同检察工作相结合,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宣传思路,树立检察好形象,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作 者: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潘艳丽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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