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只眼”,是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践行人民民主的司法实践。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今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案件评查情况开展监督评议。临潼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战峰,综合业务部主任王会丽、部分员额检察官及干警参加座谈会。
杨战峰主任阐述了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王会丽主任就该院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评查过程中,各评查员严把评定标准,向人民监督员详细通报了各自评查案件的基本案情、履职过程、评查发现问题及评查结果,并逐一听取人民监督员的评审意见,共同对案件办理的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办案效果等展开多维度监督评议。
人民监督员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同时对临潼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建议该院下一步注重对法律文书、办案程序、卷宗装订等细节方面的规范完善,发掘评查优秀案件,更好地发挥优质案件对检察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
临潼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工作,有效发挥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监督,实现“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
作者:李慧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