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假借“疫情防控”规避执行 神木法院干警雷霆出击促履行

来源: 时间:2022-11-04 16:26:00 阅读量:

(通讯员 王慧强) 近期,受疫情影响,外出寻找被执行人面临一些考验,个别被执行人趁机萌生“疫情期间,法院不管”的心理,企图拿疫情作为“护身符”,靠“演”和“躲”来逃避执行。近日,神木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快速出击,在中鸡镇辖区扣押了被执行人亲自驾驶的一辆大汽车,戳破了其拙劣的 “身在甘肃”的“演技”。

据悉,2011年期间,李某分三次向王某借款共计75万元,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2012年,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出具了调解书,但李某一直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内容,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执行“总对总”系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一辆汽车,执行干警立即和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称其在甘肃,因疫情无法返回神木,并称其名下登记的车辆几年前已经卖于他人,自己也不知道车辆现在何处,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说来也巧,正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的时候,申请人王某向法院打来电话,称其在中鸡镇一工地发现了被执行人驾驶车辆的踪迹,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将被执行人逮了个正着。面对突然而来的执行干警,李某再也“演不起”来,也“躲不掉”了,现场向申请人履行了部分现金义务,并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扣押了驾驶的车辆。目前,神木市法院资产处置团队对该涉案车辆已启动拍卖程序进行处置。

疫情不是“护身符”,法院执行无死角。任何规避执行的行为除将面临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措施外,还可能被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再次劝解被执行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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