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0-24 09:25:32 阅读量:
2022年10月20日上午,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跋山涉水,深入大山深处的勉县新铺镇漩水坪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办案法官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以案讲法,为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被告人陈某富与被害人陈某芝居住在勉县新铺镇漩水坪村,两家系邻居关系。2021年11月1日,陈某富发现自家埋在地下的自来水管坏了,怀疑是陈某芝家修路时损坏,遂到陈某芝家论理。陈某芝和丈夫到现场查看后否认水管破损是其造成的,双方随即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陈某富与陈某芝发生推搡,推搡过程中,陈某富拿起锄把朝陈某芝头部击打,致陈某芝头部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陈某芝外伤致颅脑损伤属轻伤一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富提起公诉后,被害人陈某芝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陈某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12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近年来农村因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较多,其原因主要是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且居住地偏远、出行不便,办案法官遂主动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决定将开庭地点放在案发地新铺镇漩水坪村,在开庭审理的同时对当地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的效果。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一边按程序进行庭审活动,一边向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明法律规定,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并善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庭审理,陈某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认罪认罚。参加旁听的村民及部分村、组干部在庭审结束后感慨颇深地说,这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制课。
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工作中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法治理念,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群众需求,切切实实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通过“小”案件的审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大情怀。
作者:黄一明、许琦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