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09 11:28:23 阅读量:
近日,西咸新区法院立案庭运用首创的"要素式"调解法,再次促成33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此前一次性调解69起同类案件后,西咸新区法院立案庭再次通过“要素式”调解法这一创新方法实现批量纠纷高效化解。
案情简介
2018年,郭某某、张某某等33名购房者与陕西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支付购房款。后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集体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西咸新区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在双方同意先行调解基础上,快速利用原告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总结出案件争议焦点,并据此为每起案件制做"要素式"调解表,明确列明房款金额、违约天数、违约金计算标准等关键要素,供被告公司核对确认。
创新方法提质效
西咸新区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将“要素式”调解表发送给被告,由其先行核对无争议内容。调解时,法官仅针对争议部分重点协调,最终促成33起案件全部达成协议。
这种利用“要素式”起诉状快速表格化梳理争议、精准化聚焦焦点的“要素式”调解模式,将复杂纠纷转化为便捷调解流程,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极大节省了司法资源,给批量案件处理提供了全新思路。
深化推广促治理
此次33起案件快速化解,再次验证了"要素式"调解法的可复制性。作为西咸新区法院首创的特色调解方法,"要素式"调解法已累计成功化解百余起同类纠纷。
下一步,西咸新区法院将持续按照最高院要求,提升将“两状”示范文本要素信息提炼为要素裁判内容能力,切实将1863工作法融入日常工作,抓实“四个化”“四工程”“四个最”小切口创新,积极推动“要素式”调解法在批量案件中深度应用,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智慧。
来源| 赵梦婷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