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手了!10万余元“三角债”拖累多方,铜川耀州区法院这样化解

时间:2025-03-20 14:46: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纷乱复杂的商业活动之下,

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暗藏企业间的深沉博弈,

两方纠纷往往会牵扯到第三方利益,

“三角债”由此形成。

近日,铜川耀州区法院庙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

因工程欠款形成的“三角债”纠纷案件,

通过积极协调,力促纠纷实质性化解,

实现从纠纷“三角”到共赢“三角”转变。

 

基本案情

原告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甲公司的股东被告谢某,被告甲公司有设备安装作业需求。2022年,谢某与原告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案涉工程项目由被告甲公司建设,原告承包分项工程的储槽罐制作安装工程。在此期间,部分合同余款未支付。次年,受谢某指使,被告甲公司的员工再次与原告签订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案涉工程项目由被告甲公司建设,原告承包分项工程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安装作业实施过程中,被告甲公司陆续支付进度款。该项目完工后,被告甲公司尚欠部分合同款未支付。同年底,原告继续承揽甲公司的分包项目工程,期间仍有部分合同余款未支付。

以上三个项目均由被告甲公司向各项目的甲方公司出售整套设备,被告甲公司借用被告乙公司资质作为施工单位承揽设备安装项目,后安排原告对部分设备进行实际安装,被告谢某作为被告甲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原告承揽项目,原告同时与被告谢某、被告甲公司成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关系。被告乙公司违规出借公司资质,作为名义上的施工单位和承揽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认为,己方已完成项目的设备安装工作,但他方却拖欠合同款不予支付,遂一纸诉状将三被告一并诉至法院,请求三被告根据原告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内容,认真研判相关案情,考虑到资金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命脉,“三角债”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易产生较大影响。又因该案件涉及三家企业,较为复杂,如果一判了之,再到后期的执行,冗长的诉讼周期必然会增加企业诉累,能“以调代审”才是最好的结果。为了拆解这起“三角债”,承办法官打破常规思维,从多方入手、迂回出击,

调解过程中,主办法官认真听取诉辩意见、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后,依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循序渐进开展调解。一方面督促各方被告要积极与原告协商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另一方面引导案涉企业换位思考,双方目前仍从事关联行业,也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应从“持续合作”“企业长远发展”等角度出发,同时提出多种可行性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企业商誉等角度释法说理,阐明利害,促成多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沟通解决问题,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张法官,我刚刚收到被告谢某支付的剩余工程款,钱已经到手了!太感谢你们了!”当天下午,承办法官接到原告的“报喜”电话。

该起“三角债”的成功化解实现了从一案“调”到多事“消”,也达到了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审判理念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因为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较大以及结算、付款等事实认定困难而导致案件审理期限较长、矛盾化解难度较大,若一判了之,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加重双方诉讼负担,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耀州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采用“一揽子”的处置思路,综合运用“裁判+执行”等方式,帮助企业寻找到诉讼中的“最优解”,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顺利解决个人与公司、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纠纷,既避免案件复杂化,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为助推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讯员:吴婷)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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