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6 10:51: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3月3日,西安莲湖法院执行局干警冒雨奔赴临潼区,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奔驰”车一台,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高山(化名)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向高山公司支付车辆按揭款14万余元及利息,但王某并未自觉履行调解协议,高山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但王某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
3月3日一大早阴雨连绵,执行团队得到一条王某名下车辆的线索,立即冒雨前往车辆所在的临潼区某村,经过多方查找最终锁定车辆位置。但执行人员扣押车辆的行动却受到了不明真相的当地村民的误解与阻拦。为了避免矛盾激化,顺利完成车辆扣押任务,执行干警们保持冷静克制,积极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向村民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解释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和规定,以及阻碍执法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后,了解真相的村民不再阻挠,执行干警成功扣押王某名下车辆。若王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所扣车辆进行司法拍卖。
莲湖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心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全力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确保更多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转变为装在人民群众兜里的“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黄 溪
编辑:侯宜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