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0 10:12: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有证据咱说证据,有道理咱说道理。”
“到年跟前了,咱都不置气,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1月9日上午,走进大荔县荔昌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临时调解室,记者见到了正在主持调解的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官池法庭庭长茹少男。
“一会儿要调解的是买卖合同纠纷,为了方便当事人沟通,才把地点定在交易货物的地方。”茹少男简单介绍着案情。
此时,争论声不绝于耳。当事人王某双手一摊,向茹少男诉说道:“行情不好,我都是赔钱卖的。现在一分钱都没挣,我咋给他付钱么?”
“货都给了,哪有拖着不给钱的道理?”对方当事人眭某激动地指着王某说。
事情发生在2023年12月。王某向眭某购买红萝卜61万余斤,约定单价为0.7元/斤,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王某支付15万元定金后,从眭某处拉走红萝卜617000斤,并未支付尾款。
“你们先冷静一下,听我说一说。”茹少男说着,赶紧站在中间把两人分开。
“红萝卜的市场价每年都不同,谁也不知道今年啥行情,这属于不可抗力。”茹少男操着一口地道的渭南口音,像拉家常一样继续说,“这买卖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道理你们都懂吧?这次亏钱了,后面难道不继续合作了?那总还有再赚回来的时候,和气生财啊!你们也可以约定个时间,慢慢把货款补上。”
经过茹少男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终于缓和了情绪,愿意坐下来协商。
“我听咱茹庭长的。你只要把成本钱给我,剩下的我也不要了。”眭某松了口。
这次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眭某同意王某仅支付剩余货款20万元,并约定了支付时间。
案结事了,更是为了“人和”。
傍晚时分,茹少男再次把当事人召集到官池法庭调解室,将双方商定好的协议递到他们手上,王某也当场向眭某结算了部分尾款。
茹少男看两人都黑着脸,随即笑着说:“那既然说开了,握个手,这事儿就过去了。”
两个六旬老汉笨拙地握手和拥抱,让调解室一时间充满了欢笑声。
送别老眭和老王,茹少男回到官池法庭办公室,继续向记者介绍着法庭的日常工作。夕阳西下,落日余晖照在茹少男身上,也照在办公桌上记满调解日程的日历上。此时的茹少男没有了工作时的严肃模样,她笑着在密密麻麻的日历格子上找到了一个写着“红萝卜”的日程安排,满足地画了一个对号。
办公室里的一面面锦旗,见证着一次次暖心的调解,也承载着村民一声声感谢和祝福。茹少男告诉记者:“官池镇的农民都很朴实。他们信任我,愿意找我调解纠纷,这是对我工作的认可,而我也只是千千万万基层法官中的一员……”(西部法治报记者 刘鸯 见习记者 郭梦圆)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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