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徐法官,案子才能够一次调解成功!”近日,敦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给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纷纷向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22年签订了施工合同,在刘某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王某出具了结算单,并确认了原告施工工程款具体金额,但却迟迟未向刘某付清全部工程款,故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付清余下工程款。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认为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随后,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疏导,缓解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和心理压力,经过前期工作,原、被告双方同意庭前调解。
承办法官抓住机会趁热打铁,就尾款支付问题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一方面,帮助被告王某分析利弊并认清责任,释明支付尾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或延迟支付;另一方面,帮助原告刘某多角度分析问题。使双方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到表示愿意协调解决。经过耐心调解,被告王某表示愿意立即支付剩余尾款,当庭转账给刘某,刘某也当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效率是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保证,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法院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群众感受得到的速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