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6:40:24来源:作者: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5月9日,在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两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了该院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洛南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宣告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活动。
图片右侧为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现场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并听取了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现场向上述两家单位进行了法律文书送达。
宣告会后,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该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通报了2022年至今的检察工作情况,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等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创新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赞同和肯定。
今后,洛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一系列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陈涛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