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7:12:16来源:作者:
近日,富平法院执行局运用司法建议,快速执行完毕一起罚金案件。
被告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因刘某正在服刑,无法缴纳罚金,家中只有母亲和祖父二人,且无生活来源。执行干警到刘某家中了解情况,其母亲张某和办案干警哭诉:“孩子年龄太小,被别人利用了,家里现在就靠孩子打工挣钱,如果法院能够和监狱沟通,让孩子早点回来打工挣钱,我想办法替孩子缴纳罚金”。
办案干警与刘某所在监狱取得联系,了解到刘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监狱方表示若刘某家属自愿代刘某缴纳罚金,监狱会将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和结案通知书作为刘某服刑期间的表现材料给予加分。其母张某遂在邻居处借了6000元替刘某缴纳罚金,司法建议书和结案通知书也已邮寄至刘某所在监狱作为刘某服刑期间积极配合执行的印证材料。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8天时间,执行司法建议书的运用,为下一步罚金类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有力探索。
2023年,富平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从快从优执行各类案件,多点发力、再添举措。着重在执行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上下足功夫,用足用活措施,力争小标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切实提高执行完毕率,为全省“三个年”活动提供更强有力的执行保障。
作者:李凯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