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5:23:04来源:作者:
信用评估关系到企业的商誉,也是市场主体在社会竞争活动中的重要因素。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通过虚假评估企业信用、不正当竞争被行政处罚而拒不执行,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该案是知识产权案件下沉基层法院管辖以来,未央法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在刑事、民事、行政领域“三审合一”。
2022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记者反映的陕西省某企信质量认证中心涉嫌乱评比、乱发奖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调查,该中心通过虚假荣誉评比,改变获奖内容属性,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还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将自己宣传成“许可机关:陕西省某企信质量认证中心”,改变了该中心的基本属性,其自身也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中心的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增加了企业负担,误导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市场主体的正确判断,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和商业道德,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秩序。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因其迟迟不履行下余29.5万元罚款,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未央法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该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未央法院将始终立足于创新发展大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持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依法保障智力成果,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综合审判庭 董文硕)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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