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22:42:18来源:作者:
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助力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20日,原告清涧县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榆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石料采购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石料,价值371154元,被告先后分两次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51154元被告一直未支付。经原告清涧县某某工贸有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遂将被告榆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件事实,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且涉案金额不大。同时,了解到被告企业只是因为资金一时周转困难,导致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本着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助推民营企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层层剖析、释法明理,告知企业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企业今后发展前景、信誉等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清涧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民营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刘彩红)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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