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14:28:19来源:作者:
涉及办理工伤赔偿、劳动关系确认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等类型劳动纠纷时,一个纠纷可能历经多次劳动仲裁及法院诉讼程序,劳动者往往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等困难。
为依法实现劳动者权益侧重保护、坚持为企业长效发展做好服务保障,有效化解劳动纠纷,切实解决民生问题。4月13日上午,西安临潼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单位不服工伤赔偿裁决引发的劳动纠纷,通过提供一次性化解纠纷举措,得到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案件回顾
2020年3月,曹某到临潼受雇于某建材公司从事罐车司机工作,负责拉运材料。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曹某表现良好。
2020年8月11日,曹某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再未继续工作。受伤期间,该建材公司为曹某支付部分工资及停工期工资。
2021年4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曹某工伤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此后,用人单位不服该鉴定结论,先后经两级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双方争议持续至今。
诉讼中,办案人员了解到曹某系农村家庭且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受伤后一直无法工作,其曾多次和用人单位协商无果。
案件审理
本案审理中,马煜庭长及其审判团队细致梳理本案情况,认为双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为真正解决劳动者“急难”问题,办案人员了解曹某伤情恢复程度及家庭经济状况,考虑到曹某迫切需要取得赔偿费用,为了不再增加劳动者诉累,实质性化解纠纷,及时为其解困,法官积极电话联系该公司法人向其释明情况,经过耐心释法,让其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曹某认可对方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75000元的调解意见,矛盾至此得以彻底化解。
一直以来,临潼法院始终坚持综合运用多元调解举措一次性化解劳动纠纷,创建促成劳动纠纷各方搭建畅通、便捷、有效沟通解决的 “桥梁”。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继续履行正向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合理维权的社会职责,兼顾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各方权益,落实司法衡平,促进社会进步。(周春辉)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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