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酒后驾驶电动车,小心构成犯罪!

时间:2023-04-14 12:16:43来源:作者: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的行为,严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或者醉驾还会被判刑,付出的代价不可谓不大,但是有些人认为自己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不是汽车,在酒后骑车兜风,好不潇洒!然而这样的情形同样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两起类似的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案情一:

被告人房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过程中,与公路上正常行驶转弯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经鉴定:房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4.16mg/100ml,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房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审理,被告人房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又十日,并处罚金7000元。

案情二:

被告人郑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电动车过程中,在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转弯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鉴定,郑某某所驾驶二轮电动车符合机动车的技术要求,属于机动车;郑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1.12mg/100ml。交警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审理,被告人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临小法释法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机动车,是指以自带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按照此标准,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等俗称的“五类车”中,除了摩托车本身就属于机动车外,改装的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一旦超过其非机动车标准、达到机动车标准,均要按照机动车来处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危险驾驶罪】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总而言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查处酒驾不是目的,保障安全才是初衷。请各位驾驶人牢记,吃饭可以,喝酒可以,酒后开车万万不可,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撰稿:郭海(西安临潼法院)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