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6:57:53来源:作者:
石某的生日聚会结束,因为天色已晚便留自己的铁哥们在家住宿,谁曾想第二天出门办事儿回家后发现媳妇的金镯子丢了,而铁哥们早已不见踪影……近日,西安临潼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
韩某和石某系多年好友,平日称兄道弟来往密切。韩某应邀参加石某的生日聚会并在石某家中留宿,因为二人关系很“铁”,石某夫妻二人取钱包时并未避讳韩某,韩某恰巧看到石某妻子将一枚价值不菲的黄金手镯放入钱包后塞进衣柜。次日清晨,石某夫妻外出办事,只留韩某一人在家,韩某睡醒后想到本月信用卡已经到期、车贷还无着落、几笔借款也被催款多次,不禁焦虑烦躁起来。
见石某家中无人,韩某便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昨晚看到的黄金手镯!这个“绝妙”的想法让韩某一阵激动,说干就干!韩某径直进入石某卧室,打开衣柜便轻易拿到了黄金手镯,转身迅速离开。
韩某随即将黄金手镯以一万余元销赃,还清了当期信用卡及车贷。当日下午石某夫妻回到家中,发现衣柜被打开过,钱包内的手镯也不翼而飞,便报了警。
民警很快将韩某抓获。经鉴定,被盗黄金手镯的市场价值近两万元。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韩某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对韩某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以案说法】:本案中,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朋友数额较大的财物,不仅有失朋友信任、突破道德底线,且已触犯法律,构成“盗窃罪”,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韩某自以为作案手法神不知鬼不觉,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不仅失掉了千金难买的珍贵友谊,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外出前务必锁好门窗,除家庭成员外,不单独留“外人”在家,警惕熟人作案;妥善保管和存放现金、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财不外露”,必要时可安装监控报警器等专业防盗设备。若回家后发现门锁有被破坏或其他被盗痕迹,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寻求小区保安或邻里帮助,不要擅自进入室内查看,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作者:程阳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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