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1-16 09:55:46 阅读量:
A公司与B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签订了《股东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组建C公司,其中A公司占60%股权,B公司占40%股权,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并约定了相关管理规定。C公司成立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了全部出资,在公司成立之初双方合作尚可,但自2009年始A公司利用其C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逐步将B公司的股东代表和其他B公司工作人员排挤出C公司。自2009年8月起,A公司作为C公司控股股东不召集、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单方独占经营C公司。更有甚者,2010年8月A公司单方将C公司委托给自己的关联公司管理,并将B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以强制停发工资、停止考勤等手段迫使其离开C公司。自2009年8月至今,B公司作为C公司股东无法参与C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无法了解节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A公司在此期间任意操做C公司,任意的处置资产,将几百万的资产任由其几十万元变卖,其内幕B公司也无法得知,直至2011年B公司将A公司起诉,才得知千万的资产被挥霍殆尽,C公司还被A公司任意托管于自己的关联公司。
2011年B公司以A公司违反《合作协议书》为由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做出判决判令A公司向B公司支付违约金XX元及经济损失XX元。一审判决做出后,A公司向西安中院上诉,西安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之后,A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向陕西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开庭听证后,裁定依法驳回A公司的再审申请。A公司又经检察院提出抗诉,由西安中院进行再审,抗诉再审后维持原判;现在A公司又一次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立案,目前还未开庭。案子过程中,在2012年A公司又在A公司所在地宝鸡中院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将B公司起诉(诉B公司违约,但迟迟也没提交出事实和证据),同时将案款保全在雁塔法院,时至今日也未开庭。
这个案子从2011年到现在,A公司又权大势大,请各位专家领导帮忙解答下,这样一个案子何时才能结束?案款以这样的方式保全合法吗?我们(B公司)现在应该怎么做,能尽早促进案子结束和执行。在此谢谢各位大律师、专家和领导。
你好,既然已经进入了司法审查程序,那就要耐心的等省高院的最终裁判结果,如果B不服还可以到最高法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