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5-11-13 11:02:26 阅读量:
今年去网吧打工,因为是寒假工, 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12月31号上班的到2月15月,领1月份工资时, 老板是按照前三天没工资第5天内是50元 不满一个月是60元算的。一个月4天假。它网吧制度是这样写的, 这样合理吗?还有 过年这几天17号到23号网吧不上班,但是它说这7天没有全勤和工资,这样合理吗?
你好!法律服务组4来为你解答。
你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所以,前三天没有工资,这一条应当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你所说的50元、60元工资,如果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是不违法。如果能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一个月四天假,应当也不违法。春节期间没有上班,没有工资,这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其他时间都正常上班了的,应当按照约定给付全勤奖。如果发现其制度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网吧依法改正。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