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时间:2022-04-29 17:09:36来源:作者:

千阳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4月28日,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金贤带领县人大社会和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委一行7人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邱越参加了活动。

千阳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千阳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千阳县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上午检查组先后深入工业园区德胜坊、康特瓷业有限公司、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千湖林海生态农业园、千湖湿地百花园生态保护区等点位,现场查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下午召开了座谈汇报会,全面听取了各部门工作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检查组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环保责任意识强、执法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显著。希望继续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环保执法力度。闫金贤主任在大家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强调指出,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要以这次《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强化思想认识、强化依法履职、强化工作创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二是强化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将“一法一办法”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范围,全力构筑“舆论引导、教育渗透、社会传播、全民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公众保护环境法律法规意识。三是查漏补缺,提升环境质量。结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以“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依法”要求,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加快推进千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四是从严执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青山、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环境执法、从严督察整改,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


作者:任宏杰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