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1 16:01:18来源:央广网作者:侯艳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赤水河是长江流域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流经贵州、四川,对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近期,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联动,以“决定”加“条例”的方式,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这是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同一文本、同步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的要求,于5月底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和条例将于7月1日起同步施行。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介绍:“通过‘共同决定’在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上作出共同承诺、分别承诺和有关约束、制约规定,强化流域共防共治。同时,通过条例的方式细化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的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体现各自特色,为依法保护赤水河流域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表示,此次三省共同立法聚焦赤水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产业布局、发展需求、环境准入、污水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执法等不一致带来的难点焦点问题。着力于跨行政区域的协调配合、联防联控,以系统性思维和法治观念完善三省协同保护机制。李勇说:“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合力,推动省际间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构建赤水河流域共抓大保护新格局。‘决定+条例’这种创新模式兼顾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作为全国首次跨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保护省级地方立法,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实现区域协同立法从“三省分立”到“三省共立”的跃升。欧琳表示,共同立法是地方开展流域区域立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探索创新,“共同立法解决了国家层面难以为每个流域专门立法的问题,推动地方治理协同合作,依法协调利益冲突,促进共同保护水环境,强化共同的法律责任,共同破解流域生态保护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共性难题,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提供了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