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31 08:01:42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网宣
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所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所作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组进行了审议。
各代表团在审议时认为,2014年,省法院、省检察院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工作主题,积极促进法制建设,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正性明显提高,办案水平、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群众满意度等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新成绩。
西安、延安代表团的代表在审议时说,去年省法院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服务全省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实现胜诉权益,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要求。
宝鸡、咸阳代表团在审议中认为,省检察院去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平安陕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公正司法,认真落实检察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代表们还对省法院、省检察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希望“两院”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完善司法机制,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加大反腐力度,严格管好队伍,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更大的贡献。
(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