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3 09:04:02来源:陕西日报作者:耿 薇 刘晨曦
宋洪武主持
8月12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主持,副主任和秘书长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等出席。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即将于9月份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根据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赴西安、咸阳和安康,重点检查我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管理及使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区和城市新建居民小区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等情况。
会议分别听取和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和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会议指出,要改进和提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和质量,建立健全对监督成效和整改情况的督办和跟踪落实机制,确保问题切实解决;要完善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综合运用法定的其他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加快我省依法治省步伐贡献力量。
(耿 薇 刘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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