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1 16:02:26来源:本网作者:草案修改三稿建议稿)、《陕西省水土保持条
张迈曾出席
5月17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4次会议,就《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省人大法工委组成人员分别审议了《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建议稿)、《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和《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委员们对法工委前期的调研修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三部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张迈曾在审议过程中,与委员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逐一对法规的修改提出了具体意见。张迈曾要求,要紧紧围绕条例的主题、宗旨,按照操作性与前瞻性结合、政策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职责权限与服务管理结合的原则,进行具体修改。同时,要避免容易引起歧义或概括不准确的用词用语。要做好与上位法的对接,避免出现违背上位法的情况。
会议决定,以上三部法规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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