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贯彻大会

时间:2012-09-24 11:21:15来源:本网作者:佚名

张迈曾朱静芝出席并讲话

    7月31日上午,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召开的 《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在省人大机关隆重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和副省长朱静芝出席大会并作了讲话。
    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尊法主持宣传贯彻大会,省科技厅厅长奚正平首先介绍了《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此后,张迈曾、朱静芝分别做了讲话。
    张迈曾指出,2012年5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的实践、经验、体制等各方面进行了总结,覆盖科技进步的方方面面,《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科技进步事业进入到了一个依法引领和促进发展的新阶段,将对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条例》围绕发挥我省科技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陕西,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结合我省实际,立足解决我省科技发展问题,细化科技进步法的有关规定,对工业技术研究院、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等作了专门规定,体现地方立法的特色。二是针对我省科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制度规范,用制度促进科技创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三是彰显了以人为本,着力造就一支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互为支撑、优势互补的科技人才队伍。四是强化了服务保障,将省委、省政府统筹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进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建立起保障促进科技进步的长效机制。
    张迈曾强调,要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让每一个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广泛知晓、深入理解、准确应用《条例》,让《条例》成为社会共识,并自觉贯彻落实。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完成好。新闻媒体要加强《条例》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做好《条例》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条例》的配套政策,加强《条例》的监督检查工作。
    朱静芝在讲话时表示,要全面启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条例》逐字、逐句梳理需要制订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树立“大科技”的理念,形成“万马齐喑”的良好局面。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西北大学、陕西技术工业研究院、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陈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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