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以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要求,从司法办案、法治教育、社会治理三个层面,扎实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未央区检察院同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开展 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在2022年8月3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进会上,未央区检察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以来的做法和成效,以《建平台 聚爱心 共绘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在此,未检君将分期介绍相关情况,本期为“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司法办案篇。
司法办案篇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未央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5人,其中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并帮教矫治26人。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建立健全“一站式”办案机制,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人,起诉23人。
准确把握刑事政策
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坚持把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发挥制度优势。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将侦查机关认定的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三个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一个罪名。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三名成年人为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并予以严惩;对一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为期一年的帮教矫治;另一名未成年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认定无罪,并依法进行训诫。该案件被区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
区分罪错分级处遇
未央区检察院同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开展 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依法区分罪与错,探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机制,开展临界预防工作。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围殴案件中仅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余6人均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情形,我院委托专业机构对8名涉案未成年人全部进行社会调查。综合评估后,决定对2人附条件不起诉,对其余6人及其家长开展集中训诫,并对存在监护缺位的5个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有效降低再犯风险。
用好法律监督手段
专业人员正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
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夯实社会调查在办案帮教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检察机关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社会调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前置调查程序,设计表格化的警察版社会调查报告,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第一手资料,先后开展社会调查198人次。对办案中的不规范情形,监督有关单位及时进行纠正12件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特殊制度落到实处。
开展多元综合救助
监护侵害案件不公开听证
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机构,整合救助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在办理一起监护侵害案件中,考虑到该案系夫妻酒后口角导致的突发性、偶发性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且系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害人已谅解并请求宽大处理,遂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心理专家、区妇联专干对是否采取逮捕措施进行不公开听证,综合审查后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时,委托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母亲开展心理疏导、应激干预、社会调查,对嫌疑人进行训诫,对亲子关系、家庭关系进行修复,并联合我院第五检察部进行经济救助,帮助该家庭渡过难关。专项行动以来,借助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干预17人次。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用心投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将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未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