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 时间:2022-04-24 16:46:46 阅读量:

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确保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公开透明,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4月22日,就2起刑事案件和1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各方代表举行公开听证。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和网络视频听证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以及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到场参加听证。因疫情影响不能到场的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听证。会上,3起案件承办人就案件证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听取涉案当事人意见、结合认罪认罚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员分别对刑事案件侦办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2名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听证员在认真查阅卷宗,听取案情介绍的基础上,对存在争议的案件细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详细询问当事人。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最终,听证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各自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处理意见,且对该院多样化听证方式给予高度肯定,认为检察机关能够立足本职,创新执法理念,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多元化,司法公正有保障。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岐山县检察院:公开听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1.检察听证的依据?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 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于2020年10月20日公布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

2.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3.检察听证案件包括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6类案件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4.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也要参加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参加人除听证员外,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作者:杨 浠

编辑:孙钰颖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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