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12 21:15:53 阅读量:
为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近期,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全程监管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不断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力度,突出内部监督制约,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是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相结合,突出流程监控刚性要求。陈仓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积极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在常规开展系统监控的基础上,配备专人定期从办案期限、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涵盖刑事案件办理的主要流程和关键节点,围绕检察机关办案程序,采用人工个案监控与网页预警监控相结合,系统提醒与人工督办相结合的监控方式,较好地解决和减少案件评查时出现重复性问题,切实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预防问题。
二是人工管理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拓展流程监控监督宽度。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智能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分类解决。对系统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违规办案情节轻微的,向案件承办人进行口头警示或通过流程监控系统进行提示;对违规办案情节较重的,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督促整改;对违规办案情节严重的,向办案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做到坚持运用巡逻车检测软件自动巡查,跑出工作加速度,确保案件流程规范。
三是全程监管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延伸流程监控制约深度。坚持全程监管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对正在受理、办理的案件开展流程监控,把好案件入口关,过程关和出口关,重点从强制措施的适用、涉案款物移送、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等方面全面审查,每月通过统计报表统一清查和批量审核,核对关键案卡项填录情况,开展全程监管,实行清单式预警提示,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反映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针对通过监控发现业务部门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重点监控,定期向全院发出案件管理工作通报,并要求被通报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做到“留痕”管理、规范监督。
作者:王娣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