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08 16:29:10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重要部署,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服务保障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做出安排部署。一是更加自觉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更加有力推动平安洛南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于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暴恐、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四是更加精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精准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五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优化案件管理,深化智慧检务,积极借助“外脑”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六是更加用心擦亮检察品牌。要“守正创新”,持续做实品牌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提升优秀经验和做法,运用传统纸媒、两微一端、短视频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打造品牌亮点。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考核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协同推进,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层院建设、“三有”争创、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推动我院各项业务不断提质增效、争先进位,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刘 琦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