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来源: 时间:2022-03-31 17:05:19 阅读量: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下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前夕,为准确掌握、理解该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2022年3月30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欢带领干警逐条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并对涉及案件办理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干警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主动地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维、完善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该法的学习贯彻,广泛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平安神木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李莹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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