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发布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忠诚履职为民服务,2021年以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优秀检察建议案件、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为子洲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确保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把准政治方向。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以“预防性侵、拒绝电子烟、预防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0次。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采取“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模式,对电子烟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城区11所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新招录教职员工的入职查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批准和决定逮捕63件81人,起诉114件131人,适用认罪认罚13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9.73%,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占比达到100%。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件12人,不起诉13件22人,监督立案10件10人,监督撤案7件13人,纠正漏捕2人,提出的9人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均被采纳。做强民事检察。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调解案件2件。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提出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处理合同纠纷、农民工讨薪和农村宅基地等各类问题18件;认真落实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件,“民告官”案件2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3件。
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建设“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品牌,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研究制定了《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制度措施。在办理一起大坝阻工案件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推动矛盾化解,促使工程顺利重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工商联、工贸局等部门,组成检察官服务团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听意见,解忧愁”等方式,倾听民营企业诉求,征询意见建议,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共走访企业65个,召开各类座谈会1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开展问卷调查65人次,解答实际问题15个。建设“完善(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检察品牌,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研究制定了《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件,监督立案10件13人,监督撤案7件1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7条。制定了《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法》,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安排辩护人阅卷40次,公开法律文书151份,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90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件,涉案财物出入库共130件次,全部合法规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守护民生福祉”检察品牌,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研究制定了《子洲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守护民生福祉实施方案》,共发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4份,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两个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800多份。
持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持续践行“党建+”模式,推动“党建+N”工作模式深化完善。组织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严格队伍管理。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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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