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来源: 时间:2022-03-18 17:11:09 阅读量:

「工作动态」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依法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1年9月24日,薛某某到洛川县一手机店找女性朋友盛某某聊天,趁朋友盛某某上厕所时,将展示柜内的一部未拆封的华为手机趁机盗走,后找借口离开,随后将该手机出售给二手手机店。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到案后,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之后又拒不认罪,态度强硬,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盗窃手机,辩解称该手机是自己捡到的。

「工作动态」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承办检察官经过仔细阅卷与实地走访核查后,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供述虽有反复,但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薛某某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薛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让其消除顾虑,最终薛某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联系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赔。结合案件事实及薛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考虑,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依法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坚持在办案中教育、在教育中挽救,通过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切实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李辉

编辑:王晨伟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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