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15 10:59:22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保证检察法律文书公开质量,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质效。
第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细则。明晰主体责任,增强办案部门作为法律文书公开“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文书公开与案件办理同等重要、同步开展的工作理念;细化工作规定,明确法律文书公开操作流程、审批手续、公开与不公开的具体内容、重大敏感案件标准等,做到有据可依。
第二、由第三检察部确定专人负责文书公开工作,对导入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络的文书的规范性予以复核,尤其是对需要进行技术屏蔽的内容,如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项重点进行审核,除检查公开文书是否合规外,对文书的格式、落款等细节进行检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第三、定期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的文书公开状态进行统计归类,一旦发现遗漏,立即提醒案件承办人查缺补漏,避免由于遗忘或不当操作等因素导致法律文书不能按时公开。
第四、建立文书公开纠错机制,对发送复核的文书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者错误的,按规定退回不予公开,并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三日内更正重新申请公开,保障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安全。
作者:杨鹏博
编辑:王晨伟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