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为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采取严把受案关、流程监控、案件督查、案件评查四项措施对案件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层层把关、全面督查、定级评优,确保案件办理不出错、不违规,进一步提高版纳质量和效率。
该院一是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和不逮捕及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公安机关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对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提出的继续侦查意见、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取证的,未及时侦查取证的案件,暂不予接收案件,严格把好受案关口。
二是以案件管理系统和案卡登记管理系统为平台,对案件办理流程实行全程跟踪,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得到有效监控。
三是对全院各业务条线所办案件进行督查,建立“每案必查、每案全查”的案件督查制度,详细记载督查情况及案件质量等级,将督查结果纳入季度目标考核,作为考察干部、晋级晋职、评优评先和绩效奖金发放的参考依据。
四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明确规定承办人对案件质量负终身责任制。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做到办结案件评查全覆盖,将评查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奖金发放中,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剖析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促使案件质量上台阶上水平。
作者:陈涛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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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