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镜头”记录公正——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来源: 时间:2022-02-24 17:26:55 阅读量:

“犯罪嫌疑人齐某某,我们是镇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今天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我们将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2022年2月23日,镇巴县检察院在办案工作区对齐某某涉嫌盗窃案进行认罪认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镇巴检察院首次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让“镜头”记录公正——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因齐某某未委托辩护人,在听取意见前,镇巴检察院根据2022年1月20日与县司法局会签的《镇巴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向县司法局出具《指派值班律师进行法律援助联系单》,通知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齐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在听取意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首先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

让“镜头”记录公正——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随后,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程序和量刑建议,并当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无异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听取意见结束后,检察技术人员实时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记录单,实行一案一人一盘封存留档。

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的一种表现,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镇巴检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不断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录音录像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得起历史的考验。


编辑:蒋奇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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