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从“四方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来源: 时间:2022-02-24 17:23:11 阅读量: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从“四方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从“四方面”入手,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一是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不仅审查有罪证据,还要审查无罪、罪轻证据,坚决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确保宽缓到位,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做到依法惩处;三是注重法庭教育功能。庭审中,侧重于从法、理、情出发,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彻底悔罪,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四是注重检察建议的职能发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行业共性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检察机关承担着更加重要的监督职责,只有始终以案件质量为抓手,依法审慎办理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才能不断推进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继续高质量发展。


作者:祝 博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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