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四举措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 时间:2022-02-24 17:14:16 阅读量:

洛南检察院四举措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今年以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的管理,针对涉案财物的受理、登记、处理等情况实施多项举措,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据了解,该院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加大涉案财物管理力度。一是健全制度。重新完善了《洛南县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实施细则》《洛南县检察院赃证物品管理制度》《洛南县检察院赃证物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将制度上墙,完善赃证室配置实施,建立涉案款物管理台账,由专人严格记录涉案款物的收、缴、管、记、送等环节情况,将所有涉案款物在检察机关流转全程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管。二是落实管审分离制度。所有涉案款物由案管办统一接收、登记、入库、保管,办案人员因办案需要应当按程序办理,审查后及时归还,确保涉案款物依法受理、去向明晰、案结物清。每月核查涉案款物入库、出库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三是落实文书监管制度。结合案件评查和卷宗移送工作,仔细核对所有移送案件扣押款物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是否随案移送,落实案前、案中、案后监督,确保涉案款物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时机。四是落实“三重审核”制度。移送案件部门首先审核涉案款物是否全部随案移送,再由案管部门审核侦查机关和其他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意见,核实移送物品和法律文书是否相符,再由纪检部门对所有文书资料进行核对,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形成办案部门、案管部门、纪检三重审核程序,确保涉案款物“文”“实”“账”三相符。同时通过认真检查,做到了“四个确实无误”,即涉案款物总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数额确实无误,每笔款物随案移送的涉案事实、法律依据与司法程序确实无误,每笔款物在检察环节的流转轨迹与处理去向确实无误。

 


作者:陈涛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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