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2-23 11:56:28 阅读量: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弘扬检察工作正能量,展现检察队伍新风采的有力抓手,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紧密围绕主流报刊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强化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洛南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严管理、重业务、强宣传”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务新模式,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联系,积极运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新媒体作用,准确、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
成立领导机构。专门设立了检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了宣传稿件审核权限和对外发布流程,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检察宣传工作有序性开展;明确工作重点。洛南县检察院每年年初都要下发检察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各部室对任务分解到人,压实了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院不同时期宣传报道侧重点,随文下发需要报送稿件的范围;加强日常管理。全院的宣传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由政治部总负责,各部室内勤作为本部门宣传工作网格化管理员,按照政治部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科学谋划宣传工作任务。所有稿件统一实行四级审签制度,即稿件形成后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修改,再由分管领导审签作进一步修改,其次由宣传工作负责人签发,最后由政治部主任签发,确保稿件质量;加强媒体联系。日常工作中,洛南县检察院在主动加强与《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等报纸和《陕西传媒》《正义网》等网站联系外,利用洛南检察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检察实际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人物事迹积极开展宣传。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聚焦检察发展正能量,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平面媒体发表宣传稿件,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作者:朱莉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