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五个洛南”建设目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要求,2021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和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在黄龙河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城市面貌,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办理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未批先建、非法占地等一批案件,取得一定的成效。其中,涉及秦岭“五乱”治理13件,矿产生态修复治理2件,垃圾填埋场及其他污染源治理16件,公共交通安全治理20件,公众饮水安全治理3件。上述领域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2022年,洛南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4+5”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秦岭生态环境苗头性问题,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县域社会治理大盘子之中,在改善城市面貌,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继续夯实工作内容,为提升洛南县域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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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